近代我国饱受战乱之苦,战争不仅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更让我国大量文物流失海外。在我国数千年历史中,历朝历代都有文物留存,这些有的埋藏于古墓之中,有些被收藏在皇家或贵族手中。而在战乱之中,文物的损毁概率最大,它们被外国侵略者或偷或抢或破坏,给我国的文物考古史造成了极大损失。
这些文物的丢失既有着外国人的身影,也不乏我国某些汉奸只为个人渔利而不顾民族气节。在所有丢失的文物中,最令人可惜的要数50万年前的周口店人骨化石;而明代《永乐大典》这部博采众家之长的著作也不知所踪,建国初期郭沫若曾以寻找《永乐大典》之名发掘明代墓穴,但因破坏太过严重最终未能成行。日本侵华时期在东三省大肆搜刮文物、盗掘墓穴,也使得辽、金文明少有流传下来的文物。
▲《永乐大典》书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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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遗留的历史文物,中国在1982年通过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于不可移动文物、民间收藏文物、文物进出境都做了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公民不可在未经国家允许情况下买卖珍贵文物,也不允许公民通过继承、从合法文物商店购买、合法转让之外的其他方式获取或售卖文物。也就是说,若是公民在野外偶然发现文物却不上报而是据为己有,是触犯法律的。
在普法还不彻底的年代,有很多人因为一时贪婪付出了代价,如家住四川岷江旁的村民宋某。岷江是长江上游的重要支流,历史上这里曾经认为是长江正源。作为成都平原最重要的水资源,历朝历代都曾在此修建水利工程,最著名的当属李冰父子的都江堰。此外还有同为唐代的通济堰,民国开凿的醴泉堰等。
▲都江堰航拍
02
岷江以水流量大而闻名,自古以来也曾因洪水造成过不少悲剧,因此建国后政府也曾在这里修建水利工程。2005年和2011年,在修建过程中工程队先后捞出了许多银锭、金银币等,纯度在90%以上并有明确工匠、时间等信息,显示其应当是官铸而非私铸。这条消息传开后有很多人来此处碰碰运气,为了保护文物,工程队对外统一宣称这是假消息。
然而家住附近的宋某并不相信,他小时就听说过岷江里捞出宝贝的故事。2013年的时候,宋某连续几天每天晚上潜入岷江中打捞,最后捞出一个纯金制印章。为卖出一个好价钱,宋某私下找人鉴定,负责鉴定的人称这很有可能是一件国宝级文物。当时很多人劝他将文物上交国家,宋某却只想着借此发一笔横财。于是他将这枚印章以1300万的高价卖给了文物贩子,一夜暴富。
▲张献忠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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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根据近年来考古发现及相关研究成果,多位专家出具意见书认定“江口沉银遗址”是明末农民起义将领张献忠沉银的中心区域。此前明史和清史都有过张献忠千船沉银的记载。据说清军入川时,张献忠携历年所抢之宝物向西突围,因途中遇到地主武装杨展,不得已将千船金银沉入江底后带少数亲兵突围成功。据《蜀难纪实》记载,这批金银“累亿万,载盈百艘”。
▲张献忠沉船宝藏旧照
在2011年到2015年这几年,觊觎沉银遗址的文物贩子不在少数,彭山警方在这期间就打掉了十多个文物团伙,并追回文物千余件。说起来宋某的运气是真的很好,他捞出的这枚金银是张献忠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铸造于崇祯十六年冬月(1643年农历11月),是沉船所有文物中最珍贵的一件。警方历经千辛万苦,终于从文物贩子手中追回此物,宋某也难逃法网制裁。
宋某是典型的“贪小便宜吃大亏”例子,也是被金钱诱惑蒙蔽了双眼的典例。2011年时《文物保护法》已经实施了近30年,各地因倒卖文物被处罚和因上缴文物受到嘉奖的例子在报纸上屡见不鲜。宋某却因对法律知之不详,又或是知法犯法,为了利益铤而走险,在明知该文物十分珍贵的情况下选择非法途径倒卖而非上交国家,最终在3年后受到了应有的“报应”。
▲江口沉银遗址
结语
《险竿行》中有言:“尔今轻命重黄金,忠孝两亏徒尔夸。”讽刺贪小便宜的人把财产看得比生命重要,将忠孝道义都弃之不顾。我国传承下来的每一件文物都是历史重要的佐证,是国家和人民的重要财富。文物贩子为了图一时利益将文物倒卖往国外,抛弃了民族利益,应该被所有人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