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省卫健委网站发布《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规范全省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
《实施细则》共分为总则、设置与审批、技术服务、质量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共六章五十九条。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产前诊断与产前筛查技术内容、适用范围、应用原则等。设置与审批:明确了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机构规划设置、审批许可的具体要求。其中,确定了全省产前诊断机构、产前筛查机构的数量和设置标准,按照每市至少规划设置1家产前诊断机构、每县(市、区)至少规划设置1家产前筛查机构的原则设置,明确了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和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要求,确保有序发展。同时,明确了产前诊断技术机构的审批程序,将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管理形成一个完整链条。
(编辑: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