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国 际 文 化 促 进 会 章 程
一、工作宗旨
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促进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的交流发展和各国人民友谊,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的相互了解,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世界文明进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做出贡献。中国国际文化促进会全体成员必须要有政治意识和无私付出的奉献精神,传播文化正能量、讲好中国故事、传递中国声音、弘扬中国元素,持之以恒不懈努力。同时要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讲好红色故事,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中国国际文化促进会全体成员,必须要有大思维、大胸怀、大格局、大视野、大作为的精神,必须要有政治意识和国家意识,同心协力创造大文化新观念的美好天地!
二、组织机构
中国国际文化促进会,下设分会、委员会、中心、基地、书画院、办事处、联络处,总会由法人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等,以及各分支机构会长、主任、院长等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核心。中国国际文化促进会自创建成立至今,始终坚持不收取国内外各分支机构和所有成员的会费、管理费及其它任何费用,公开透明,始终如一。积极支持扶植全国地方文化、非遗文化和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各分会和委员会会长以及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统一要对总会负责,必须要有担当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国际文化促进会其宗旨,严把政治关、积极作为、规范管理、甘于奉献、任劳任怨。要充分发挥整合各自的优势与资源,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和红色文化,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取得优异成绩。
本促进会为法人主席负责制,总会对各分会和委员会等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拥有任免权,凡是违法违规或造成促进会损失者,总会将对此行使严重警告和罢免开除的权力。各分会和委员会会长以及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有权任免属下工作人员,但必须要上报总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三、规章制度
1.中国国际文化促进会的所有领导及工作人员,必须要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并以促进会的宗旨为崇高目标。要坚决服从总会的领导和指挥,发挥各自的正能量,积极作为,创造出良好的业绩与可持续性发展。
2.促进会所属各分会和委员会等主要负责人,在办理入会手续并获得审核批准后,必须严格遵守促进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凡是各分支机构和成员违法违规,或不履行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只挂虚名不作为和乱作为,将被撤销该分支机构,同时免除其领导成员的一切权利与职务,并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3.全会所有领导及工作人员必须要爱党爱国爱民、遵纪守法、遵守促进会的规章制度,维护促进会的荣誉。不得有任何损害促进会的行为,对违反者,促进会一律采取零容忍。
4.凡是藏独、疆独、台独、港独和制造国家分裂、民族分裂、破坏国家统一安全的任何组织和人员,以及贩毒、吸毒、传销人员,一律不得加入中国国际文化促进会,凡是境内外反共反华反社会分子和对党对国家不满、对社会充满仇恨者,坚决不允许加入中国国际文化促进会。如在促进会内部发现此类成员,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5.在涉外活动或国外进行文化交流中,坚决把好政治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坚定不移做正能量的文化友好使者。同时要严格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任何人都必须要严格遵照执行。
6.凡是由慈善公益文化项目合法接受的捐赠及赞助,一律不得私做主张挪做它用,必须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登记在册、公开透明的予以公布。
四、领导须知
1.中国国际文化促进会各分支机构的文化活动及文化项目有关新闻发布与对外发表,都必须要统一按促进会总会严把政治关编辑后的专业
性新闻通稿为准,任何分支机构和个人无权擅自做主交予媒体对外发布发表,否则将严肃处理。
2.各分支机构所有的文化公司与文化实体,均按公司法执行。拥有人事、业务、财务自主权,一律做到独立核算、收支透明、自负盈亏。
3.所有分支机构必须要有较强的策划、组织、运作能力和经济实力,其首席领导须承担本机构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不得转嫁给总会。
4.各分会和委员会会长以及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有权任免本机构的其他领导成员,但须将任免决定及相关资料上报给总会批准并存档备案。
5.各分支机构首席负责人每年年终须向总会领导进行工作汇报,同时上交新年度的工作计划。总会将酌情召开领导核心会议以及工作峰会。
6.凡是重大项目、涉外项目以及港、澳、台文化项目,各分支机构领导必须提前向总会申报,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后方可有效运作。
以上章程,促进会全体人员必须要严格遵照执行!